【本報訊】創新及科技基金於明年首季推出新的企業支援計劃,取代現有的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凡在港註冊的有限公司不論規模大小均可申請,每個獲批項目會按等額出資方式獲批最高一千萬元資助,申請公司要投入不少於項目總成本的五成資金。當局認為新計劃可彌補現有計劃不足之處,及鼓勵私營機構增加在創新及科技方面的投資。
創新科技署指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有多項不足之處,尤其是有關收回原有資助款額的規定頗為繁複,該署要監察和跟進所有個案,直至完全收回政府投入的資金,維時可長達十年以上,運作上有困難,故新計劃將不設收回政府資助的規定。創新科技署將成立評審小組,評審及甄選申請項目,獲批資助的公司須每六個月提交進度報告,直至完成項目為止。有關公司屆時亦要向創新署提交經審核的帳目,並於研發項目完成後兩年,或成功把項目成果商品化後,提交「項目完成後評估問卷」,以助日後檢討計劃。
創新署估計,新的企業支援計劃首年接獲的申請宗數,會較舊計劃增加三成,次年即一六年再增加兩成,政府提供的資助額分別為五千六百萬元及六千六百萬元。新計劃推出後,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將停止接受申請。
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於一九九九年推出,截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共接獲一千八百三十六宗申請,其中三百九十四宗獲批,涉及資助總額達四億七千一百四十萬元。而過去三年,每年收到約一百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