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財委會於今年六月六日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遭遇示威,涉參與示威的「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立法會大樓兩罪表證成立,他昨在東區法院繼續自辯。黃否認有號召他人闖入立法會示威,反指警員當時「擅闖」立法會,他遂上前企圖制止警員粗暴對待示威者。案件現押後至十二月十九日控辯作結案陳詞。
被告黃洋達(卅五歲)稱,當晚九時許他正打算離開現場,但回頭見一隊警員無理操入立法會公眾入口西閘,並企圖關門,於是他和其他示威者上前了解,結果跟警員及保安互相擠擁。控方盤問時指被告當時號召示威者坐地阻止西閘關上,又叫「唔去食飯,有得衝就衝」。被告辯稱他只曾呼籲示威者在西閘外坐下 ,以「凸顯示威者無可能衝擊」;又指因聽說大樓內有傷者,故呼籲示威者組織人鏈,保留通道運送傷者離開,並非阻止警員關上西閘。
案件編號:ESCC 224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