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布周永康案情的當晚,不少內地傳媒都收到上面「吹風」:未公布的「大老虎」不要炒作,要報道需請示。這句話暗示意味太強,不少人誤會為將有新的「大老虎」在當天公布,於是大家不約而同一起興奮地等。等到晚上十二點,新華社卻播發了周永康被開除黨籍、移交法辦的消息。
不管「吹風」是否誤導,單是周永康斷語式的簡短案情披露,已經足夠震撼,六日的主要版面讓位於這位前常委將是篤定的。高層吹風,一如晚上十二點才由官媒播發消息一樣,都是為了避免留給媒體炒作的時間和空間。
新華社區區五百字的消息中,有關周永康違法亂紀的罪行主要有六條:一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二是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三是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四是洩露黨和國家機密;五是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六是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此外,周永康還被發現其他涉嫌犯罪線索。
對這些問題性質的認定,新華社說,周永康的所作所為完全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讀完這段形式上陳舊、但內容上多少有點新意的文字,第一感覺是,按照中共敵我矛盾、人民內部矛盾的一貫劃分標準,作惡多端、多行不義必自斃的周永康,怎麼着也該被劃入敵我矛盾之列。周永康位居正國級,是中共政治局時任九大常委之一,若論握有實權的分量,他只在總書記之後,實際位居第二。權力決定地位,地位則決定錯誤的性質,因此,與別的貪腐官員不同,周永康第一條主要罪名便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第四條與此相關,但更進一步,是「洩露黨和國家機密」,這些罪名已足以構成叛黨叛國行為。由此也不得不問,周永康到底是向誰洩露了黨和國家機密?到底又洩露了甚麼樣的黨和國家機密?
這樣兩條罪名,其實不過是政治問題的代名詞,它有力印證了習近平和周永康之間,的確存在過你死我活的鬥爭。中共歷史中,路線鬥爭、政治鬥爭的重要性從來都居於首位。改革開放後,路線鬥爭不再提起,但政治鬥爭卻始終存在。而政治鬥爭,說白了,就是權力鬥爭冠冕堂皇的另類說法。習近平位居儲君時,曾神秘消失十四天,這與周永康的兩大罪名之間,極可能存在着內在的因果關係。成王敗寇,現在聲望正隆、大權在握的習近平,要透過這兩大罪名對周永康「除之」而後快,當然是必然的邏輯發展結果。
當然,按照近年來的判決慣例,周永康不至判死,但是,他被判死緩或無期徒刑,餘生只能在監獄中度過,卻一定是必然的結果。
中共歷史上的每次交接班,多伴隨腥風血雨。即便是表面看來風平浪靜,但內裏卻充斥爾虞我詐和刀光劍影。周永康的腐敗,是在擠破了政治鬥爭的膿瘡後,不得已暴露出來的。周永康的腐敗,是最高權力無所監督和制約下的腐敗,更是最高層腐敗的縮影。倒下一個周永康並不足喜,可以設想,如果周只是涉及貪腐問題,習近平還會這樣不依不饒、一追到底嗎?
所以,反貪腐沒有制度保障,抓出再大的「老虎」痛打,都是做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