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未支薪遭勞工處勸喻

【本報訊】擁有八百名藝人及職員的亞洲電視至昨日仍未發放十一月薪金,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七天支付工資,否則即違反法例規定,亞視昨日「期滿」,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勞工處已向亞視勸喻及敦促,如今日仍未向員工發放薪金將會處理,至於會否檢控,需視有否員工挺身舉證,當局會密切留意事件。

法例規定七日限期屆滿

亞視繼拖欠員工九月份薪金後,上月再爆出拖欠工資醜聞,直至昨日仍未向員工發放十一月薪金。張建宗表示,根據法例,亞視昨屆滿七天期限,勞工處已向亞視發出勸喻訊息,如今日仍未發放薪金將會處理,如有員工投訴會跟進,「所有檢控都要有員工挺身而出,舉證才能跟進」。亞視發言人指,管理層正與股東積極協商,希望盡快解決問題。

另外,最低工資委員會十月底已向港府提交建議報告,最低工資水平由現時三十元增至三十二元五角。張建宗指當局接收報告後會再交由行政會議審議,預計需時兩個月,預料明年一月會刊憲公布,最低工資水平變動亦會如期在明年五月一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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