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公營機構的基層僱員可享有薪飯鐘,但相對基層公務員爭取多年,至今有薪飯鐘仍未有着落,最典型例子是醫院管理局屬下的技工和健康服務助理等支援職系,去年五月起,實施每周四十四小時包飯鐘,但公立醫院的五百六十多名支援職系人員卻要維持淨工作四十五小時,因無有薪飯鐘,每周工時較醫管局員工多出六小時,難免讓人有同工不同酬的感覺。
醫管局去年五月起,將逾萬名支援服務僱員的工時統一為每周四十四小時包飯鐘,但公立醫院內的五百六十多名公務員卻未能受惠,各公務員工會隨即表達強烈不滿,公務員事務局始承諾會就第一標薪公務員的規定工時作檢討,據當局的數據,截至去年六月,六十三個部門的第一標準薪級工人共約七千四百五十人,職系包括二級停車場管理員、工目、產業看管員、一級及二級工人等。
但當局在去年三月首階段檢討時已經表明,過往通過「三不」政策而可實施縮減規定工時的,主要是透過簡化或重訂工作程序,但因為第一標薪的員工大多是勞力密集和標準化,故並無太大空間可簡化或重訂工序,又指即使部分部門能做到縮減第一標薪人員的工時,但按照「相同職系,相同規定工時」的原則,只要有其他部門做不到,整個職系不能縮減規定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