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億系統「空等」民航處懶索償反貼錢

《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去年率先揭發民航處花逾十五億元更新空管系統「睇得唔用得」,延誤三年未啟用後,本報最新獲得的空管系統合約文件更揭示民航處行政上失職,合約訂明港府或可在系統承辦商延期交貨時,索償最多共八百多萬元,甚至可終止合約,但當局竟在系統嚴重延誤及錯漏百出下從未提出索償,反再向承辦商追加八千九百萬元修補系統。有立法會議員擔心系統會成為「不斷要納稅人泵水的無底深潭」,建議當局立即「斬纜」改用其他系統,又批評總值十數億元系統但當局最多只能索償八百多萬元,比例不合理。

新空管系統原定二○一二年啟用,上月審計報告揭露系統在測試期間出現逾三百項問題,須待至明年底才能分階段投入服務,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明日將公開聆訊該項失誤,誓追究民航處處長及相關官員責任。

60日不交貨 可終止合約

該套空管系統包括設備如雷達/飛行數據處理系統、航空資料庫、電纜與微波連接網絡;不間斷供電、標準時間及雷達數據處理器等;培訓系統亦有指揮塔模擬器及電腦輔助訓練等。

本報最新獲得民航處新空管系統合約文件顯示,承辦商在延誤時須向港府作賠償,在第一階段延誤,每天須賠償港幣五萬二千一百九十元,最高賠償額五百二十多萬元;第二階段延誤則須每天賠償三萬四千三百一十四元,最多賠三百四十多萬元。除非承辦商根據合約條款獲額外延長「交貨」時間,否則若承辦商六十日內不能「交貨」,港府可終止合約並取回已付款項。

不過,民航處至今竟代市民充當「闊佬」,從未提出任何延誤的索償。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批評說,「民航處管理層由頭到尾都失職,系統拖咗三年都用唔到,如果喺其他公司一早炒晒啲管理層!」

倘錯漏或危及航空安全

他指系統測試時「千瘡百孔」,當局再花錢修補只令系統苟延殘喘,更擔心修補所花費「未見底」,他建議港府立即終止現有承辦商的合約及索償,並改用其他新系統,否則勉強使用錯漏多多的系統隨時危及航空安全。

有民航處前資深電子工程師亦指,正常系統測試一般不會多於四、五十項問題,但新系統竟有多達三百項缺漏或關注事項,較正常多約六倍,他質疑系統有根本性安全問題,建議當局「懸崖勒馬」。

民航處指適時會作索償

民航處回覆指,會審慎根據合約條款,適當時間向系統承辦商作相應索償,但無回應會否考慮轉用其他系統,僅指正專注早日完成系統測試及驗收,又指新系統高度複雜及大型,在測試階段發現須改善地方並不為奇,當局亦已在新系統整體設計時詳細考慮各應急方案,如設多重備用系統,確保系統可廿四小時提供安全、無間斷的空管服務。

記者 何昀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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