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公民講場:「非常時期」犯法都得?

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多次被揭發縱容學聯及學民思潮負責人、佔領人士喺立法會大樓過夜,甚至將大樓化身為佔領行動指揮中心。行政管理委員會前日除咗收緊訪客制度外,更決定去信警告違規使用大樓嘅泛民議員梁國雄、李卓人及胡志偉。李卓人承認的確有帶人到大樓沖涼,但就死撐話目前係「非常時期」,仲話「非常時期」後就會自律咁話。如果一句「非常時期」就可以甩身,咁係咪代表做乜都得呢?係咪犯法都得呢?咁不如叫啲佔領人士拉隊去李卓人屋企沖涼、過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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