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女公關表示,有部分寵物店販賣的狗隻,大多不是由外國入口,是透過本地私人繁殖場,以「枱底交易」方式買賣。
本港監管寬鬆
部分非法狗場主人則透過網上討論區及社交網站,打着「領養」的名義,收「利是」販賣狗隻。若以狗隻一胎五B計,轉手利潤可高達數萬元,甚至十萬元。
她續稱,在外國繁殖狗隻屬於專業範疇,必須持牌,且限制狗隻生育次數。在香港要開狗場需持牌,但監管不大嚴格,令私人繁殖情況變得猖獗。至於販賣狗隻方面,根據香港法例第一三九B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任何人不可無牌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但售賣自養動物則毋須領取動物售賣商牌照,有人便在法律漏洞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