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超市員工刀傷人妻 監五年

【本報訊】廿五歲癡情漢在兩年多前任職超巿倉務員期間,戀上較他年長廿一載的人妻女上司,他見女方與爛賭欠債的丈夫婚姻不愉快,遂每月奉上逾半薪金予她還債。

稱遭事主騙錢感情

惟倉務員之後發現女方與男上司另有私情感到受騙,向女方追款亦不果,最終趁她與男上司約會「偷情」時跟蹤施襲,用十吋長生果刀割傷她的右頸和手指。

被告蔡志明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昨被判監禁五年。

被告承認於在今年一月三日在深水埗楓樹街遊樂場內,意圖使事主陳淑貞(四十六歲)身體受傷而惡意傷害她。

法官昨判刑時稱,被告雖聲稱曾遭事主佔便宜及欺騙,但這不能成為犯案藉口。而根據事主的創傷及醫療報告,她事後出現情緒不穩、失眠、哭喊、驚恐及創傷後遺症癥狀,現仍需接受心理和精神輔導。直至上月,事主已接受兩次手術,五十次物理治療,至今未能拿取重物。

案件編號:HCCC 30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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