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草繩

香港警方上次施放催淚彈驅散佔領人士,被指使用「暴力」,連英國政府亦一度揚言要停止對港出口催淚彈;如今美國因為白人警察槍殺黑人青年未遭檢控而引起連場示威,警方大放催淚彈,卻沒有人批評美國警方使用暴力,可謂奇哉怪也。有人總是將美國標準視為國際標準,香港警方不過根據國際標準辦事而已,這有甚麼問題呢?

施放催淚彈只是為了驅散人群,並不會傷害人命,為何被視為濫用暴力,令人莫名其妙。相反,部分佔領人士的行為愈來愈激,尤其是日前衝擊立法會及近日旺角街頭出現的衝突,才是真真正正的暴力,換作是美國警方,恐怕已不止使用催淚彈這麼簡單了。最好笑的是,香港警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在連場混亂中,即使受到佔領人士激烈衝擊,也只敢使用「催淚水劑」。催淚水劑與催淚彈的分別也許只在一個「彈」字,沒有「彈」的催淚水劑,自然不算暴力,佔領人士也就無話可說了。原來,大家都在自欺欺人。

可以見到,佔領行動演變到現在,已經淪為無法無天的鬧劇,根本不是甚麼爭取民主,面對日益失控且趨向暴力的場面,如果警方連催淚彈也不准使用,實在想不出有甚麼辦法收拾殘局,難道非要出動解放軍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