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警與妻因感情生變而發生爭執,最後演變成家暴,男警用熱奶茶淋潑妻子的胸背而惹官非,他早前於裁判法院被裁定襲擊罪成判監三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案件昨於上訴庭審理後,法官隨即駁回其定罪上訴,並指男警知法犯法,法庭可能對他加刑,男警遂撤回對刑期的上訴後,需即時收監。
上訴人曾健榮(四十四歲),事發時駐守黃大仙警署任交通警員。他被控於一二年十月三日,在油塘高翔苑住所內襲擊妻子劉佩娟(卅九歲)。劉亦曾任警員,之後轉職,現在地政署工作。
上訴人代表律師陳詞時,質疑女事主口供不實,又指她身為前警員,亦不可能在事發後所作出的供詞中遺漏重要部分。惟控方回應指,原審裁判官親身聆聽其庭上證供及作供時神態,之後才決定信納她的證供,應已充分考慮其可信性。
上訴一方亦就刑期提出上訴,律師指他本來品格良好愛護家庭,因一時失控才犯案,事後他的損失不僅是工作、長俸,還要賠上婚姻、女兒及家庭。惟法官直指上訴人咎由自取,更指他知法犯法實為加刑因素。上訴人聞言與律師研究後,撤回對刑期的上訴。
案件編號:HCMA 31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