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曾遺禍 修防賄例歎慢板

【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獨家揭發「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連串貪腐醜聞,至今已近兩年零九個月,但仍未聞執法部門採取拘捕及檢控行動,連「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早前於兩年半前提出的卅六項改善建議,至今亦只有一半落實。其中有關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以一併規管特首的建議,政府推說仍需時進行研究。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書面回覆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的提問時表示,檢討委員會於一二年五月提交報告,提出卅六項建議,包括對現行適用於政治委任官員的《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作出修訂,以完善政治委任官員的申報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以及接受利益和款待的規管制度,政府已落實報告內超過一半的建議,包括修訂有關《守則》,並會繼續積極跟進餘下的建議。

稱研規管特首需時

至於將現行的《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及第八條擴大適用範圍至特首,林鄭聲稱由於建議涉及憲制、法律和運作層面的問題,以及可能對現行《防賄條例》造成影響,政府需要謹慎處理,詳細研究及作通盤考慮,會盡快完成有關研究,然後諮詢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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