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遭旅行社東主循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四百五十元的案件,昨在小額庭處理,揭發佔中三子、雙學成員及黎智英等佔領行動主導人物正面對最少三十八宗申索,涉款合共達五十二萬元。戴耀廷昨以案件涉及複雜法律觀點為由,申請將所有案件轉交高等法院審理,申索人隨即反對,直言由高院審理,申索人便要花錢請律師,「邊有錢去高院同佢去抗辯……惟有投降囉!」法律界人士形容戴耀廷此舉如「大人國對付小人國」,是濫用司法程序迫使申索人放棄訴訟。
身兼觀塘區區議員的申索人馬軼超,其經營的旅行社於上月受託接載客人往中環參加國慶嘉年華,但佔中令嘉年華取消,馬遂向戴追討損失四百五十元,是小額庭處理的首宗涉及佔中人士遭申索個案。
不過,由於馬以「馬軼超經營的寫意人生」名義入稟,而「寫意人生」實際是由他經營的另一公司持有,馬遂申請更改申索人名義,但審裁官指不可就此更改,馬遂決定先撤銷訴訟。他在庭外強調,興訟並非為追討賠償,而是要帶出訊息望佔中盡快平息,故他會先審視近期清場進度,始決定是否再入稟。
戴耀廷應訊後稱,與佔中相關的訴訟涉及複雜案情和法律觀點,他已申請將案轉交高院並於同日處理,他將代表案中另八名被告。戴在呈交審裁官的信中指,部分申索人背後有專業法律支援,加上考慮部分訴訟的申索金額,案件應轉交高院。但馬強烈反對,強調審裁處不可聘用律師,是要保障無錢的小商戶和市民,捍衞其權益,是法治精神,「佢(戴)今日都有幾個律師陪佢嚟……(我)邊有可能有咁嘅資源去對抗呀!」質疑戴此舉是要打壓小商家。
對於戴耀廷的申請,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小額庭設立原意是讓小市民可透過簡易法律程序追討五萬元或以下款項,聆訊時與訟雙方禁止聘請律師,以省律師費,戴要求往高院處理會扼殺小額庭功能,申索人若無力聘請律師或會吃虧,最終輸掉官司和訟費。陸說:「戴耀廷係法律學者,背後又多律師,小市民係唔係能為索償一萬幾千蚊,花咁多錢請律師同佢打官司?佢咁做簡直係大人國去對付小人國。」
大律師龔靜儀亦質疑戴耀廷濫用司法程序,並對戴聲稱案件涉及複雜法律觀點而申請交高院處理的說法有保留,龔說:「小額庭審裁官一樣可以處理法律觀點,以前大財團被小市民追討,就會用呢招轉去高院嚇退啲人,佢(戴)依家咁做都係識玩法律,想嚇退啲申索人。」龔認為申索人應在小額庭上據理力爭,反對將案轉交高院處理。
案件編號:STCC 03814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