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旺第一波被捕17人保釋候審

【本報訊】在佔旺區第一波清場行動中被捕的其中十二男五女示威者,被控阻礙公職人員、襲警和阻撓警務人員等罪,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四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期間准被告以一百至五百元保釋候審。被告陳柏陶在庭外透露,他們同時已收到警方通知信指他們涉嫌刑事藐視法庭,稍後會收到警務處通知書出席聆訊。

十七名被告年齡介乎十九至六十九歲,分別報稱學生、主婦和無業等。其中兩名男被告各被控一項襲警罪,分別指他們於本月廿五日在彌敦道襲擊一名警署警長和一名警員;另一名男被告被控阻撓警務人員罪,指他同日在砵蘭街近亞皆老街交界,阻撓一名警員;其餘被告各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指他們在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阻礙執達主任執行公務。

禁足旺角指定範圍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下令各人不可進入花園街、旺角道、登打士街和上海街內的範圍,乘車途經上址則獲豁免。辯方指大部分被告同意不進入指定範圍,但有兩名男被告黎宇聲和文伙安則希望每天到旺角買菜和逛街,惟不獲法庭批准。

14歲男生未被起訴

另外,警方清場時亦拘捕一名十四歲中三男生,但無起訴他,卻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為他申請兒童保護令,據悉警方理據是他「不受控制的程度達至可能令他本人或他人受到傷害」,但因辯方反對,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二日交由少年庭處理,男生繼續由父母監管。

案件編號:KCCC 4164-418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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