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繁北上工作 公屋戶遭迫遷

公屋政策被指有欠公平,單身住戶被迫辭職領綜援!有單身公屋住戶因工作關係需經常離港,卻被房署以濫用公屋為由終止租約。面對單位即將被收回,事主大感無奈,直指多人家庭即使有人長期離港,亦不會被取消戶籍,質疑政策針對單身人士,變相鼓勵居民申領綜援以免喪失居住資格。立法會議員直斥房署不近人情,要求檢討現行政策。

從事水產及水果買手工作的馬先生居於馬鞍山欣安邨一人單位,礙於工作需要,馬需不時到內地公幹,早前便曾離港數月,期間只在休假日斷斷續續回港居住。今年年中,馬接獲房署來函,被指濫用公屋、所住單位將被收回,「我份工要成日返大陸,就因為我勤力做嘢而冇咗間屋住,係咪叫我唔好做嘢、攞綜援等政府養?」

馬又指房署以「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為由收回單位,有歧視單身住戶之嫌。馬指普通三人家庭,倘有家庭成員到外地工作或讀書,將有機會變成寬敞戶,卻未曾聽聞有人因此被指濫用公屋,「今年頭四個月都有返嚟香港成個月,都唔得,上訴都冇用!」馬指為免變成無家可歸,現已申領綜援。

房署指長期離港可申請

房署發言人表示,如住戶因長期在外地工作與求學要交回單位,可申請公屋保證書,日後再有住屋需要,可再次申請公屋單位。就該個案而言,調查發現戶主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且未有申請公屋保證書,違反租約條款規定而向其發出「遷出通知書」。戶主其後上訴,但經上訴審裁小組裁決,決定引用房屋條例確認「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對於有關政策針對單身人士的指控,發言人則未有正面回應。

不過,馬先生反駁申請公屋保證書費時失事,「要先畀番間屋房署,之後返嚟香港申請番就可以喺三十日內攞番間屋,但就未必係原區,仲要如果再返內地,又要再申請過、又畀番間屋佢,即係搵嚟搞!」

議員批評做法不近人情

「近年我都收過呢類求助,同樣係單身人士不時要離開香港做嘢,最後上訴都冇用,間屋就咁畀房署收番。」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志祥直斥房署做法不近人情,即使戶主提供證明亦多不予接納。梁又認同現有政策並不適用於多人家庭住戶,只有單身住戶有機會「中招」,認為有針對單身人士之嫌。梁又指,上述個案的戶主最後被迫放棄工作,領取綜援並重新輪候公屋,並不能達致善用資源,反而增加政府負擔,要求房署檢討現行政策。

記者:林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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