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佔領而佔領、為清場而佔領、為引發更大的衝突而佔領,大概是佔領運動發展到今天佔領者各自的主要想法。這三個「為」都已遠離了佔中的初衷,和今次政改議題、爭民主爭普選沒有甚麼關係,這是佔領行動大失民心的一個重要原因。他們的「佔領」除了給香港的經濟民生、社會秩序、法治管理造成損害和破壞,沒有半點積極意義、半點建設性。
最初的佔中和佔領有清晰的政治目標,為的是向朝廷和香江府衙施加壓力,撤回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決定」,爭取「真普選」行政長官。這個目標有相當的民意支持,佔中、佔領行動也就有了一定的社會光環、政治光環。儘管這些行動的滋擾性、損害法治引起極大的爭議,反佔中、反佔領的民意也極為強大,但大家還是把它當成一個嚴肅的政治社會議題來對待,認為「政治問題應該政治解決」。北京和特區政府也認同這個解決之道,才會有「政改三人組」與學生組織代表的公開對話。為此,香江府衙提出若干建議,希望通過「政治解決之道」令學生和佔領者自行退場。
不過,這次對話和政府的建議不能滿足學生組織、佔領者開出的人大收回「八三一決定」的條件,因而通過對話政治解決毫無希望。幾經折騰,學生組織、佔領者對政治解決也就完全絕望,佔領行動也發生「蛻變」,不再具有「政治目標」,不再是「政治問題」。佔領者先是為了自己的臉面和尊嚴而佔領,繼而為佔領而佔領,繼而為等待政府清場而佔領,他們認為只有通過政府清場才對得起自己,才保有了臉面和尊嚴,才給這場「抗爭運動」畫上了完美的句號,為「今後再來」、「清而不退」留下伏筆和說辭。
更加激進或者說居心叵測的,則是希望佔領和清場引來更大的衝突,發生暴力流血,以「激活」運動,渾水摸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