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誹謗南豐重臣案 賠錢和解

【本報訊】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一○年爆發爭產風波,《蘋果日報》及《東周刊》其後各刊登一篇有關南豐舊臣李孝仁的訪問,當中李談及南豐副董事長司徒啟瑞。司徒認為該兩篇報道涉及誹謗,在一一年入稟控告向該兩報刊「放料」的李孝仁誹謗。案件原定前日在高院開審,惟與訟雙方達成和解,昨日由原告律師在庭上讀出聲明。聲明指被告承諾在不承認法律責任下,向原告賠償五十萬零一元及支付訟費,原告則會把款項連同自己捐出的同等款項,捐給香港進食失調康復會。

《蘋果》刊相關訪問

事緣於《蘋果日報》及其網站於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刊登標題是「陳廷驊舊臣爆料:『佢』令兩姊妹起磨擦」,以及《東周刊》及其網站在同月十五日刊登標題是「南豐老臣子爆料:陳廷驊最憎細女男友」,司徒認為兩篇文章的內容涉及誹謗他,而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14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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