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司機的林先生不時在灣仔「搵食」,發現史釗域道經常被放置環保斗,有礙車流暢通,質疑此舉有違法例。「呢頭時不時有舖頭轉手,之後又要重新裝修,加埋好多舊樓都要維修,啲人貪方便就喺馬路度放個環保斗,仲有啲建築用料亂咁丟,結果搞到冇咗一邊線!」
警方發言人證實,由今年初至今共接獲六宗相關投訴,並已即時處理,而接獲轉介後亦有派人調查,惟沒有發現。
發言人解釋,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如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直接或導致陳列或留下任何物品,而實質或可能對公眾地方的行人、車輛造成阻礙甚至危害,可判罰款或監禁。發言人強調,如環保斗嚴重阻礙或對公眾造成即時危險,將即時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