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護法勿超標 小心反效果

醞釀已久的清場行動,從「中信清場」開始,有高等法院禁制令在手,清場行動「於法有據」。其實,按照CY早就講過的「佔中」必然違法,按照香港法律,沒有高等法院的禁制令,清場行動也是「於法有據」,是在維護法治。不過,各佔領區的「清場」都有相關民眾、社團向法院申請「清場禁制令」,是起到了在這場佔中和反佔中的鬥爭中「更好的教育群眾」,更清晰的向世界展示香港是一個完善法治社會的作用的,可更好的在「反佔中」鬥爭打輿論戰、民意牌,同時爭取更多的時間,把「佔領者」拖垮,最好讓他們知難而退,自行撤離。

看來,申請禁制令「清場」這個看似「多餘」的做法確乎起到了預定的作用——除了沒能逼退佔領者自動離場。申請禁制令實現了大部分預定目標,警方的清場行動就相對順利得多。不過,正如幾乎所有人認為的那樣,清場行動無法「畢其功於一役」。「中信清場」當晚,就有示威者、佔領者「不甘心場地被清」,衝擊立法會和試圖重新佔領龍和道。

佔領者、示威者的反撲相當迅速,且有行動升級之勢。中信清場之後,旺角、銅鑼灣、金鐘等佔領地也很快會被清場。有了中信清場佔領者、示威者的反撲示範,其他佔領地被清場後會有甚麼事情發生呢?毫無疑問,佔中與反佔中的持久戰又進入一個新階段。

這就是今次政改博弈「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局限性、表層性。佔中與反佔中真正博弈的是政治問題,只是以「違法」和「護法」的形式表現出來,法治受到了衝擊。然法治也只能「解決」屬於「護法」這一層面。而且「護法」行動還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辦事,不能超出標準,更不能枉法、濫法。若如此,勢必走向反面,「護法」成了犯法,這是朝廷和香江府衙的小心翼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