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日前舉行的畢業禮,上演了一幕香港大專院校首次出現的「拒頒證書」場面,成為了社會話題,引起議論。
大家都知道,事件起因是由於校方事前已發出通知,希望畢業生在畢業禮進行期間「尊重典禮和家長」,亦沒反對學生們襟扣黃絲帶,只要求學生勿持傘上台;可是仍有學生全不理會,堅持在台上撐開黃傘,負責頒發證書的浸大校長陳新滋勸告無效,決定拒頒證書。
事後,浸大學生會對校長表示不滿,指其沒有器量。然而亦有不少學生和絕大部分家長認為,畢業典禮是莊嚴的,必須受到尊重,豈容部分學生任意妄為,所以支持校長的做法,為這些目無尊長的學生臨離開校園前再上多一課,讓他們思考一下甚麼叫做「尊師重道」。
筆者對陳校長的決定十分認同,更欣賞他敢於「撥亂反正」。因為近一、兩年,一些大專院校的畢業禮上,均有出現畢業生在台上作出一些「出位」行為,包括種種不文和不禮貌的動作,但主禮者往往出於對年輕人「愛惜」之心,沒有「計較」,結果「愛惜」變成「姑息」,令這股校園歪風愈吹愈熾,亦使到大專院校的畢業禮愈來愈不似樣。因此,浸大校長此舉,可說是維護了大學尊嚴,值得鼓掌。
陳校長當日引述清代著名學者梁啟超《自勵》詩中兩句「獻身甘作萬矢的,十年以後當思我」來自勉,希望當日所有的畢業生都能緊記,校長今次拒頒證書可能成為眾矢之的,但十年後你們回過頭來,當會想起這位校長所作所為才是令人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