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人發展項目加入公眾休憩空間的政策近年惹爭議,審計署發現部分公眾休憩空間使用率偏低,在兩小時內只有不足十名訪客,原因是部分場地不易到達,公眾需要行樓梯或乘搭升降機,有些場地更重門深鎖。審計署建議地政總署採取行動,加強巡視。
審計署調查了三十六個公眾休憩空間,發現十個使用率偏低,在兩小時內平均只有不足十名訪客,因部分場地位於住宅大廈的三或四樓的平台,不容易到達。雖然根據指引,公眾休憩空間應設於地面,但該署發現部分公眾休憩空間設於平台,公眾須使用陡長的樓梯或乘搭升降機才可到達。審計署亦發現,有業主自○二年起停止讓公眾使用進出公眾休憩空間的升降機,但地政總署並不能強制業主重開升降機,因條款並無此規定。
雖然,發展局要求業主保養公眾休憩空間,達到地政總署滿意的水平。然而,有公眾休憩空間雜草叢生,裝置保養不善。審計署又批評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九龍西區地政處、屯門地政處,並無每年巡查轄下的公眾休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