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法庭頒布「佔領」地區民事禁制令之同時,頒令警方在需要時向執行禁制令的執達吏提供協助,並不尋常;且不斷質疑,企圖限制警方提供協助,更在立法會提出急切質詢。
作為法律界中人,郭榮鏗無可能不知,特為質疑法庭裁決而設的地方亦叫法庭,質疑程序叫上訴!如事出急切,且理據充分,上訴甚至可獲法庭急切處理。因此,把對法庭裁決的質疑帶到立法會這政治場,明顯是企圖以政治干預司法!立法會法律界代表為政治權宜,利用業界以選票賦予的權力,衝擊法庭裁決,帶頭破壞法治,如斯舉動,或比自拆祠堂、自掘祖墳,還要差劣呢!
警察協助者,非僅是成功入稟、獲法庭頒布禁制令的原訴人,更重要的是協助法庭;捍衞的,亦非僅是原訴人利益,而是法治此香港賴以生存的價值。若非一小撮律師不斷宣傳民事禁制令難以執行,間接鼓勵佔領者藐視法庭,令法治面對嚴峻挑戰,法庭又豈會頒下此異乎尋常的命令!
「佔領」人士普遍認為,警方意圖透過協助執行民事禁制令來清場,藉此逃避清場的政治責任。事實上,今天的民意已迅速逆轉,絕大部分市民認為「佔領」者應即時退場,警察愈是拖下去,不主動清場,政治代價愈大。警方還不主動清場,或希望「佔領」人士好好利用執行民事禁制令此下台階,順勢退場,或大大縮小「佔領」範圍而已。
奉勸「佔領」人士好好利用這可能是最後的下台階,勿再錯判形勢,為香港帶來更大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