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八月底有大嶼山村民向水務署作出投訴,指有人擅自進入大嶼山二澳水澇漕集水區戲水,污染食水水源,水務署即時報警處理並採取執法行動,當場拘捕三人。有關案件昨日聆訊,三名被捕人士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各被判罰款五百元。水務署發言人強調,該集水區收集的雨水會再經濾水廠處理及消毒,食水未因事件受污染,大澳居民毋須擔心食水安全問題。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任何人進入水務設施浸洗或沖洗,即屬違法,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又指,集水區及水塘是飲用水的水源,市民有責任確保它們不受污染,郊遊人士在觀賞景色時,不應忘記保護珍貴水源。由於集水區及水塘亦隨時會發生山洪暴發,導致危險,因此市民絕不適宜在該處戲水或游泳。
大嶼山二澳水澇漕向有「天池」美譽,同時為三千名大澳居民提供食水。本報今年九月報道,當地的天然美景吸引大批遊人前往,每逢假日皆有逾百名遊人在集水區舉行露天派對,集體游泳,製造垃圾及污染水源,水務署更被批評失職。經報道後,當局近月已聘請保安人員駐守集水區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