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次被告否認鋼頭鞋踢死者頭

【本報訊】十五歲少年疑因「唱衰」十六歲女生淫亂,遭自稱是女生的男友涉嫌糾黨虐打,更被拋落海,最終浮屍將軍澳海面一案。控方昨在高院繼續播放次被告黎俊文的錄影口供,警員在落口供時向黎表示,警方經調查後,有消息指黎案發時曾穿着鋼頭鞋踢死者的頭及腹部,並做出「割喉」手勢,但黎對此否認。

警員又指黎偷取死者銀包內四至五百元現金,及與第三被告取走死者手機,拿到鴨寮街變賣,將套現得來的三千元獨吞;黎亦加以否認,又稱當時無聽過有人提議將死者用大石綁腳然後掉落海。三名被告依次為石嘉坤(侍應、廿三歲)、黎俊文(無業、三十歲)及梅振宇(無業、三十五歲),被控約於前年八月八日在香港謀殺曾明斯。

案件編號:HCCC 397/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