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南丫海難案 選出陪審團

在一二年發生的十.一南丫島撞船意外釀成卅九名乘客成亡,兩艘涉事船隻的船長事後被控誤殺等共四十一項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先遴選陪審團,被抽中者大部分提出各樣理由望可豁免,當中包括一名準新娘,她除獲豁免外更獲法官的祝賀,最終法庭選定了五男四女的陪審員。法官祈彥輝表明此案廣為人認識,陪審團的責任需決定本案被告有否嚴重過失導致涉案卅九人死亡,他並提醒陪審團毋須理會傳媒對此案的報道,亦不要自行尋找資料,案件預計審至明年二月十八日。控方今日會宣讀開案詞。

首被告是港燈「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五十七歲),次被告是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五十六歲),二人各被控卅九項誤殺罪、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及一項交替性的相同控罪。

準新娘尿頻漢獲豁免

法庭昨用了三個多小時,在共八十名男女中先後抽選出卅七人,只有五人沒有反對擔任,另有五人因遭律師反對而獲豁免,其餘人士均提出不同理由望獲豁免。其中一名女士指將於本月廿九日結婚,並於下月中度蜜月,因而獲豁免;有人自揭膀胱出問題及有尿頻情況,亦獲豁免。另外,有人需到外國公幹或旅遊,且是在被抽選前已訂好機票、亦有部分人因私隱問題,而把理由寫在紙上呈交法官等,最終均獲豁免。

惟亦有人不獲豁免,其中一名女士稱收到遴選信件後,感到很大壓力,常失眠及感焦慮,法官即問她有否醫生紙作證,她表示沒有,法官認為她需履行責任。另一中學經濟科女老師指,因教文憑試級別,要對學生盡責,法官則認為其校長應會有所安排,否決豁免。亦有兩人表示因家人有病或自己有病,需到醫院檢查,但法官指法庭可協助致電醫院安排更改時間,否決豁免。

其餘人士今日需到庭

另外,法庭讀出一名中選者名字時,有兩名女士回應,原來二人是同名同姓,經核對身份證後證實是其中一人,她不反對擔任,「幸運落選」的另一人則微笑步回公眾席。亦有多名被抽中的男女,自爆英語能力不佳,擔心不明白主力以英語審訊的內容,法官沒有讓他們擔任陪審團,但亦無即時豁免他們。法官最終表示,除獲他批准豁免及律師反對的人士外,其餘人士均需今天再到法庭,以備「不時之需」。

法庭在抽選陪審團前,要各人填寫一份有八條問題的問卷,當中包括他們是否認識涉案被告、死傷者、拯救人員等;另外有否與海事處有聯繫、是否經常乘搭涉案小輪航線及有否看過年初的撞船事故委員會聆訊中兩名被告對事件的解釋。

案件編號:HCCC 45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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