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持續至今個多月,佔領區現場有唔少手作工藝,例如金鐘除咗有好多帳篷,仲有木板做嘅手持雨遮巨人及獅子山模型等,變成佔領者展示創意手作的場所,但係呢啲係咪藝術品,就好值得商榷。曾被業界批評「不代表我」嘅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早幾日失驚無神去信警務處及民政事務局,希望當局清場前早啲通知「藝術品」創作人,睇吓可唔可以自己攞走或者幫手暫存喎!馬逢國今次為創作者出聲,唔知係咪補鑊呢?
馬逢國強調,佢唔支持佔領行動,不過係因應業界訴求喎。佢又話,雖然乜嘢叫做藝術品,見仁見智,好難定義,但如果值得保留,都希望藝術家可以自己攞走。咁貼上好多紙嘅連儂牆呢?佢就話現場保留不可行,加上未獲批准張貼紙張係違規,所以唔準備幫手喎!其實如果創作者咁重視呢啲「藝術品」,係咪應該自己諗掂點樣保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