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五歲少年疑因「唱衰」十六歲女生淫亂,遭自稱是女生的男友涉嫌糾黨虐打,更被拋落海,最終浮屍將軍澳海面案昨於高院續審。辯方律師盤問特赦女證人劉婉恩時指,一度在案中被起訴的她,為求獲撤控而與警方合作落口供及頂證同案被告;劉否認,她解釋落口供只因「細個唔識諗」,當時警方也沒明言她可以獲釋,她亦確實不知道。
辯方又指,劉因與被「唱衰」的女生歐陽真儀分屬好友而偏幫歐陽,例如她在庭上供稱歐陽沒跟她詳談如何遭「唱衰」;但據劉的書面口供,歐陽曾向劉談及遭死者「唱」是濫交及play girl。劉回應指與歐陽只屬中學同學,案發時歐陽曾訴苦指遭死者「唱」她是公廁。辯方又指首被告並非率先施襲者,反而有人主動提議跟死者「單挑隻揪」以決定誰最打得,首被告當時只是誇張地展示功夫招式,但實際上沒有「用力」施襲;劉對此表示不肯定。
三名男被告石嘉坤(侍應、二十三歲)、黎俊文(無業、三十歲)及梅振宇(無業、三十五歲)被控在一二年八月八日在港謀殺男子曾明斯。
案件編號:HCCC 39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