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機場保安有限公司前行政總裁周富祥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去年被廉政公署拘捕和搜屋,廉署人員又從周的公事包內檢走了一些周與律師討論案情的文件,周聲稱該些是保密文件,早前興訟向廉署索回文件。高院法官昨裁定周勝訴兼得訟費,並下令廉署需把該些文件歸還給周。
原告周富祥,被告廉政專員。廉署去年六月十三日拘捕周並搜其家,至同月廿五日,廉署對周提出新指控,再持手令搜其家,期間檢取了引起今次爭議的文件,周於廿八日去信廉署指被檢走的文件受「法律專業特權」保障要求歸還,該些文件之後一直被密封。廉署事後拒絕歸還文件,並指該些文件不受「法律專業特權」保障,又指周事隔數日才反對檢走文件,屬放棄有關權利。
法官昨裁決指,他看過涉案文件,而周的證供屬真實,故該些文件應受到保障。法官又指,周雖然曾任高級助理警務處長,負責警隊培訓工作,但周對「法律專業特權」的認識很表面,也有可能未能即時想起這項保障,故裁定周未有放棄該項權利。
案件編號:HCMP 226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