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自查投訴 明年全港實施

投訴文化令家長投訴學校的個案與日俱增,教育局兩年前起推行「優化學校投訴管理先導計劃」,由學校訂立校本處理投訴機制和程序,處理學校日常運作和內部事務的投訴,而涉及教育條例和教育政策等投訴,則由教育局處理。先導計劃雖曾被指變相容許學校「自己查自己」和增加學校行政工作,但處理學校投訴覆檢委員會主席戴婉瑩指出,計劃推行兩年來運作順暢,「零」轉介到她的崗位覆檢,消除了校方和家長的「心魔」,而計劃將於下學年(二○一五年度)起擴展至全港實行。

先導計劃適用於資助、按位資助和直資學校,計劃於二○一二年九月推行,局方會向先導學校提供範本,協助制訂校本處理投訴機制和指引,並向學校前線人員提供處理投訴的培訓和指引,至今逾三百五十間學校參與。

根據處理學校投訴修訂安排,投訴經校方調查後,投訴人可就調查結果向學校提出上訴,如上訴後認為其投訴仍未得到解決,可向教育局處理學校投訴覆檢委員會提出覆檢。委員會主席戴婉瑩昨出席津貼小學議會周年大會時指出,過去無收過要求覆檢投訴的申請,在計劃推行初期,有學校擔心家長投訴校方數字大增,但計劃推行兩年來,先導學校反映,訂立處理投訴機制後,處理投訴更為順暢,亦沒有影響行政工作。

參與學校稱有助消除誤解

戴婉瑩續說,有關安排可令學校和局方在處理投訴時分工清晰,重申若涉教育政策或刑事成分等重要投訴,會交由教育局跟進。她又提醒學校,應迅速處理投訴,如投訴已引起工會或傳媒關注,應該要直截了當的回應,有錯即改,不能以「擠牙膏式」回應或迴避。

有參與先導學校的聖公會聖雅各小學校長張勇邦坦言,在推行初期對計劃有憂慮,「雖然教育局成立小組負責,但有個小組咪即係叫人去投訴囉」。但參與計劃後,局方提供調解課程和講座予前線員工,訂立投訴機制後,可避免「兜大圈」,直接透過溝通消除誤解,也毋須向教育局提交大量文件「咁論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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