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有冤屈,地方官員未能主持公道,不單幫不上忙,通常還要家醜不外揚,內地早有阻撓上訪之情事;特區學生代表上京求見領導人,性質便如上訪,一樣不會順利。
比如特區的建制中人先便潑冷水,或說人大已作決定,學生訴求大家都知,上訪是多此一舉,更何況還挑APEC期間,不就添煩添亂。也有人願意當中間人,要求學生先在佔領運動退場,日後自可搭路為學生安排見面;言下之意,領導人就連建制中人也不是經常見得着,豈是爾等老百姓說見就見。
就像講波佬說法,學生上訪求見一樣有兩個可能,「一是見,一是不見」;但這見與不見,又有不同可能,好比射十二碼,就算射不入,也要看看是一射沖天、中楣中柱彈出,還是守門員飛身救出。
領導人會否見學生,一般預估是不見的多,卻未知是哪一種形式不見。乾脆不讓入境應該是慣常做法,也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政改之事,人大那一步已經走過,剩下來就是特區事,特區事便限制在特區了,不見也不需要對學生怎樣,不慍不火,大家好下台。要不然讓幾個學生代表入境,領導人周遭保安嚴密,抵死不見,學生也接近不了;再不然學生一入境便拘查幾天,沒收了回鄉證再驅逐返港。
當然,最極端的做法,就是把學生抓起來,告上一個尋釁滋事,甚至更嚴重罪名。
但世事無絕對,也未必沒有好的極端,就算不能應允學生訴求,領導人百忙中抽空見見學生亦未嘗不可,更可表示體恤特區年輕人,大家都有下台階。
至於說領導人見了學生,會否改變初衷?參考歷史,還是學生改變想法比較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