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擾亂立會 方國珊被控兩罪

【本報訊】西貢區議會議員方國珊及一批將軍澳居民,在今年五月立法會工務小組審議堆填區的會議中,被指在旁聽席上拉橫額及高聲抗議,涉嫌違反兩項立法會的行政指令,方及兩名任議員助理的男子事後被控以相關控罪,三人昨於東區法院提訊,法庭將案押後至十二月四日預審,眾被告獲准以五百元保釋候審。

被告依次是區議員方國珊(四十八歲)、兩名議員助理張美雄(廿六歲)及方裕政(卅歲)。方國珊和張美雄被控兩項違反立法會的行政指令罪,控罪指二人在五月七日於立法會公眾席上展示標誌和標語,及在同月十三日於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

方裕政則被控一項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責罪,指他在五月七日妨礙立法會人員李玉華執行職務。

案件編號:ESCC 379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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