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兩日共花九小時辯論後,昨否決公民黨議員毛孟靜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四百萬英鎊(約五千萬港元)作為離職補償的動議,多名建制派議員直指泛民議員是捕風捉影、未審先判,只為求令梁振英下台,又質疑多名泛民議員涉嫌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款項,不應持雙重標準。
民建聯蔣麗芸直言泛民指控是「莫須有」,沒有真憑實據,是未審先判,「靠想像力開庭公審梁振英,法理何在?……不應憑幻聽、幻想、幻象、幻覺做人。」她又指黎智英曾承認有捐款予毛孟靜,「是否更應開檔案查?」批評毛是雙重標準。
工聯會王國興直言泛民於立法會九次攻擊梁振英,又指黎智英承認捐款,「你哋仲厚顏無恥,抵鬧。」金融服務界張華峰表示,內會早已否決相關的調查動議,毛孟靜舊事重提,明顯是再挑起事端,引起公眾關注,企圖打擊特首民望,配合泛民的不合作運動,最終是令梁振英下台。
同屬建制派的自由黨鍾國斌指,該黨認為特權法不應與廉政公署的調查重疊,故他、張宇人及易志明會投棄權票,黨友田北俊及方剛則不在席。
但人民力量陳志全則認為,政府官員不可以與商業機構簽署合約收錢,即使收錢後不做事,「因為收錢不提供服務,其實也是一種服務,(如)保護費、掩口費。」
署理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重申,梁振英所收取的款項,是源自他辭去戴德梁行職務,而非由於日後會提供任何服務,故指控梁仍提供服務「是憑空捏造,毫無事實根據。」最終在分組點票機制下,直選及功能組別未能取得過半數支持,議案遭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