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亂回覆 輕視公眾知情權

【本報訊】港珠澳大橋最終能否如期通車,是粵、港、澳三地居民關注的問題,前日發展局回覆議員有關基建工程進度的文件中,列明大橋香港口岸工程於二○一七年才完工,引發延遲通車的傳聞。但該局卻輕視公眾的知情權,在傳媒不斷追問下,竟然花了大半天時間仍未能提供解釋,直至前晚深夜才作出回應,指只是項目其中一份合約於一七年完工,並非延遲通車,但已令不少報館無法及時改版,結果出現不少「錯誤」的報道。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早前向政府提問,有關各大型基建項目的工程費、完工日期及施工的工人數目等,發展局前日以表列形式回覆。其中名稱為「6845TH-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填海及口岸設施」的項目,列明預計完工日期為「2017年年底」,因此令外界以為大橋將延遲通車逾一年。

傳媒不斷追問 深夜始更正

傳媒獲悉後向發展局、運輸及房屋局查詢,運房局一度向本報指發展局「寫錯」通車年份,目標仍是一六年完工。而發展局則一直未有作出回應,直至當晚十一時許,才向傳媒發出回覆電郵,但新聞官卻未有向記者確認有否接獲該電郵,令個別傳媒錯過修正報道的機會。

政府發言人昨日再次解釋,指文件中所提及的完工日期,僅指香港口岸項目其中一個合約的相關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設施的完工日期,並非大橋的通車日期。而這份合約的工程會分階段完工,當中部分設施不需與大橋同時完工。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政府的誠信非常重要,文件中列明「香港口岸」的完工日期,發展局事後卻解釋為只是項目內個別工程的完工日期,令人難以掌握實際的工程進展。

除工程進度,當局在交代實際超支金額方面亦受質疑。政府上月提交立法會工務小組的文件,只顯示超支「五億元以上」,結果昨日公布竟是五十億元,有議員認為政府有責任準確交代資料。政府則解釋指該文件的數額只是粗略估計,待立法會正式討論時會再提供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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