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政改破局勿藥石亂投

佔領行動持續逾月,是進是退,騎虎難下,彰彰明甚。學聯既無法主導,早前與政府對話未能把握退場機遇,佔中三子亦已淡出,泛民黨派也無意接手處理這個燙手山芋,近日群龍無首之勢非常明顯。欲以立法會議員辭職促成所謂「變相公投」轉移視線,「五方會議」卻又難達共識,反而示弱於人。辭職公投牽一髮動全身,影響面巨大而複雜。泛民陣營內無人能看通全局變化之勢,加上涉及各黨派及團體的利益計算,要達成共識,談何容易。倘若為了公投而不顧政治現實的考量,則後患無窮。

有趣的是,已經淡出的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突然倡議一旦明年政府的政改方案被否決後,特首可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所賦予的權力,解散立法會,並以立法會重選結果作為表決政改的做法。戴教授的建議近乎天馬行空,完全脫離《基本法》的內容及政治現實。作為一項憲制上的研究議題,勉強說得通,但藉此以解決政改爭議,可被視作天方夜譚之舉。對泛民陣營此際尋求突破僵局,只會帶來添煩添亂的效果。

政改事項在《基本法》之內享有獨特地位,由第四十五條及六十八條,以及附件一及二加以規範,與第五十條沒有直接關係,所謂「其他重要法案」,應該不屬於憲制性的議題。

特首不會為政改法案被議會否決,二○一七年特首選舉最終要原地踏步而解散立法會。政改問題還是應回歸《基本法》的規定,切莫藥石亂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