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九龍城土瓜灣南的區議員潘志文,於年接見一名已婚女求助人後,涉嫌在辦事處外三度強吻她。潘原本被法庭裁定非禮罪罪成和判監兩個月,但其後上訴得直,推翻原判,九龍城法院昨排期重審案件。裁判官押後案件至十二月五日進行預審,並准潘繼續保釋。控罪指被告潘志文於去年三月六日,在紅磡馬頭圍道某大廈的梯間非禮卅一歲女事主X。被告繼續不認罪,又表示因經濟問題會聘用當值律師代表他,否則便要籌錢聘請私人律師。
案件編號:KCCC 389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