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剛於前日滿十六歲的少年梁國雄,早前涉攜帶炸藥到警署企圖引爆被捕,被控一項有意圖企圖導致爆炸罪,昨被押往東區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控方指被告自去年七月起於瑪麗醫院精神科門診部接受治療,有爆竊及普通襲擊兩項案底。裁判官決定先索取被告的兩份精神科報告,以考慮他是否適合答辯,並將被告還押至十一月十四日再訊。
被告梁國雄,被控於今年十月廿八日,在香港仔黃竹坑道香港仔警署報案室內,非法及惡意有意圖藉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熵炸藥)導致爆炸。控方指由於證據強烈,控罪嚴重,加上擔心被告會棄保潛逃,反對被告保釋。辯方無替被告申請保釋。
被告身材矮小、染有一頭深啡色頭髮遮着前額,昨日應訊時一直低頭沒有望向任何人。當法庭翻譯員詢問他是否明白控罪時,他只是點頭沒有出聲。翻譯員提醒被告面向裁判官答話,但他仍只低頭輕聲表示明白。而被告父母在社工陪同下到庭旁聽,神情則顯得哀傷。
案件編號:ESCC 373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