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學教研人員或現換血潮。理大在○八年訂明,該年或之後入職的合約制教研人員需在六年後、即最快今年接受校方全面評核表現,不達標者將獲一年離任通知。據了解,逾百名教研人員需接受評核,當中逾三十人面臨被「叮走」命運,可能失去教席。理大指出,會為未能通過評核的員工提供協助,包括提供一年合約,安排轉職或協助另覓更適合工作。
理大在○八年為教研人員制訂一套評核機制,由學系、學院及大學組成三個委員會,分別對教研人員進行獨立評審,評核準則包括教學、研究及服務三方面,亦會與外界的標準作比對。 據知,評核工作在本年度展開,需接受評核的包括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及研究人員等職級。
有接受評核的人員透露,評核機制欠缺透明度,有人在學系、學院的評核獲得不俗評價,甚至曾獲頒教學獎,以為可順利過關,但在大學層面的委員會卻被指表現未如理想,令人驚訝。不少教研人員已向理大教職員協會求助。
理大教職員協會主席朱偉志表示,自八月底陸續收到數十名教職員求助,協會曾與校方商討,但最終成功推翻裁決的個案非常少,「校方覺得最高層嘅委員會決定後,唔可以推翻。但過程中令人擔心有濫權,管理層對個別學系嘅專業唔認識,亦會判錯」。
他表示,現時不少新入職的同事視研究為首要工作,以配合評分準則。他擔心,過分側重研究,會令大學發展不理想。
理大發言人表示,世界一流的大學包括香港其他院校,均有既定機制評核教研人員水平,汰弱留強。理大以公帑營運,有責任確保教研人員符合一定的學術水平。校方在評核過程中極度審慎,力求公平公正。個別受評核人士如對評核程序存疑,可依據既定程序向委員會上訴。
香港高等院校教職員會聯會副主席陳士齊說,負責評核的人員大多屬於學系高層,容易形成「揀蟀」文化以及不公平情況,認為需設立跨院校申訴機制,作獨立評估。他又指,教研人員的評核準則包括教學、研究、服務三方面,亦有機會造成不公,「入職時可能以教學為主,但評核時又要評埋研究,院校又無support(支持),教師需應付高教學時數,咁對教師好唔公平」。
記者佘君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