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錶行劫案 中港三漢分判監禁

【本報訊】內地工廠男工獲重酬招攬,持雙程證來港四度犯案,在短短五個月間先後爆竊兩間錶行、車房及時裝店,盜去共值逾二千萬元財物。其中他夥一名港漢持大鐵錘在東方表行盜去二百多隻帝舵錶,總值六百五十多萬元;四個月後食髓知味,再夥另一港漢在聯安名錶店,擬盜廿八隻共值逾九百萬元名錶時失手被擒,當場被捕。涉案三名男子昨於高院承認爆竊罪,分別判囚三年四個月至五年半不等。

內地男被告盧永兵(廿五歲)承認四項爆竊罪,判囚五年半。兩名港人被告分別是裝修工人廖紀永(卅七歲),有爆竊及販毒案底,育有一名四歲兒子,承認一項爆竊罪判囚三年八個月;以及運輸工人鍾健威(卅二歲),有不誠實罪行的案底,亦認一項爆竊罪判囚三年四個月。

專程來港犯案 必須重囚

法官嚴斥三名被告,指四宗爆竊案均精心策劃及執行,被盜店舖損失慘重。又指盧明顯是專業爆竊匪徒,專程來港犯案必須重囚以懲,但考慮他向警方自揭以前所犯案件,故酌量減刑。

案件編號:HCCC 25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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