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昨公布,沙田禾輋邨街市「友生鮮肉」檔口的一個新鮮牛肉樣本,驗出百萬分之一千八百的二氧化硫。中心表示,根據法例,二氧化硫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中心會向該販商提出檢控,並抽取跟進樣本作化驗。
中心指,二氧化硫常用於乾果、醃菜和經加工處理的肉製品如香腸及漢堡扒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中,但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但個別販商為令肉類色澤更鮮明,違法在肉類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或出現氣喘、頭痛或惡心等徵狀。若販商違例於新鮮或冰鮮肉類攙雜二氧化硫,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亦會按「違例記分制」,暫時吊銷或取消有關的新鮮糧食店牌照作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