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佔中運動除引發團體興訟要求向堵塞道路的示威者頒發禁制令外,亦延伸多宗刑事或民事官司,其中一名反佔中人士因在金鐘道損毀撐佔中橫額而惹官非,昨在東區法院應訊獲准簽保守行為了事;另一名男商人則涉嫌在旺角佔領區先後襲擊和非禮兩名女子,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
涉損毀橫額的建築工人黃銓和,五十八歲,案情指他於今年八月十七日參加反佔中遊行時,聲稱不滿掛在金鐘道一幅佔中橫額的內容,憤而將橫額扯到地上,令連着橫額的一個扣子脫落,造成五百元損失。黃昨獲准以二千元守行為一年,裁判官提醒他盡量不要到佔領區域,避免再與政見不同者起衝突,著他保持克制勿再破壞他人財物。另外,卅八歲瓷磚商人何志佳涉嫌於本月十一日和廿二日,在旺角彌敦道佔領區先後襲擊和非禮兩名女子,被控普通襲擊和非禮兩罪,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下月廿一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裁判官指案發地點為交通樞紐,故不會下令被告禁足該處,但告誡他若再犯將會影響保釋。
民事案方面,已改名「綠色和諧大聯盟」的「香港綠色和平大聯盟」及其成員等五名被告,早前被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入稟高院成功申請禁制令,禁制他們以包含「綠色和平」字眼的名義進行有關「雨傘運動」集會、示威等行動,綠色和平昨向法庭申請延長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