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僭建劏房逾二十間,危及住戶安全長達七年仍未拆。旺角有舊樓業主指天台僭建大量劏房,不但胡亂改動排水喉管,更妨礙大廈進行修補滲漏水缸的工程,導致下層天花不斷滲水,大廈早前更疑因劏房加重用電量而發生火警,屋宇署卻遲遲未有取締違建物。區議員批評屋宇署現有罰則過低兼阻嚇力欠奉,令僭建問題解決無期。
旺角西洋菜北街有舊樓天台多年前僭建後,有關單位再被分間成多個劏房。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馮先生指出,據悉僭建的劏房多逾二十個,目前約有九成單位已出租,並住有約三十人。馮帶領記者到空置劏房視察,發現劏房地台被加高,有機會加重樓板負荷,至於排水渠管亦曾被改動。馮指大廈本身電力供應不足以應付劏房帶來的額外用電,因此早前天氣酷熱期間,當所有住戶同時開動冷氣,大廈電錶便因不勝負荷而發生火警。
「天台水缸漏水需要維修,先要起一個臨時水缸,但就畀僭建物阻住一直都冇位起,依家樓下天花滴水,有單位搞到要加裝假天花收集滴水,再駁條水管排走啲水。」馮先生指天台僭建物早於○七年已經存在,亦曾向屋宇署投訴,可惜至今仍清拆無期。
油尖旺區議員黃建新曾到場了解,發現天台加建的屋頂及牆壁形成密封空間,公共通道亦擺放有大量雜物,擔心一旦發生火警,或會阻礙住戶逃生,「天台係其中一個逃生空間,依家呢個環境絕對不利逃生。」黃認為屋宇署對僭建個案罰則過輕,有欠阻嚇力,加上法律程序冗長,由住戶投訴到法庭審理以至清拆,基本要用上三年,遇上業主不合作等其他問題,所需時間更長。
黃又直指屋宇署對於天台僭建物責無旁貸,「上層廿幾個僭建劏房影響緊下層十幾個單位,面對咁大規模嘅問題,屋宇署應該行前一步,協助法團同業主清拆僭建物,等居民可以維修天台水缸同改善消防設施。」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就上址天台僭建物,該署已按《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任何人如在指定日期過後仍未遵從、又無合理辯解,即屬犯罪。屋宇署可對有關業主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判罰款二萬元。對於有關清拆令的指定限期,發言人則未有回應。
記者:關海琴、黃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