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與政府對話時提出兩項訴求,分別是公民提名及立法會取消所有功能組別;並指港府撰寫政改報告時未有如實向人大常委會反映上述「民意」。
學聯代表不接受人大常委會以《基本法》只賦權「提名委員會」作為行政長官普選候選人的唯一提名機構為由,否決公民提名;要求港府訂定路線圖和時間表,落實公民提名。但人大常委會已多次表示不會更改決定,且已清楚掌握香港民意。故學聯要求政府向人大常委會提交「補充」報告,期望藉此改變其決定,此路明顯不通。
席間有學聯代表指出修改《基本法》是中國憲制內引入公民提名現成的路,且可由港府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案。但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提案「須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三分之二多數、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同意。」而且,須「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研究並提出意見。」要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同意公民提名,已幾近無可能,遑論獲三分之二香港全國人大代表同意,還有行政長官及基本法委員會等關卡。因此,修改《基本法》此路,同樣不通。
有人認為中國由共產黨「一黨專政」,故只要共產黨同意便路路皆通。或許,這是對的。
但問題是「佔中」背後的力量,包括外部勢力,有足夠的議價能力逼共產黨同意嗎?若否,學聯要求的路線圖就根本不存在,既無路可走,再談時間表只是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