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誹謗「中原」《信報》判賠30萬

【本報訊】《信報》專欄《財經DNA》於二○一○年底連續兩天刊文,質疑中原集團旗下公司與香港城市大學合作編製的「中原城市指數」及「中原城市領先指數」,中原就該兩篇文章內容入稟控告《信報》誹謗。案件早前在高院審訊,法官昨裁定其中一篇文章屬誹謗,下令《信報》向中原賠償卅萬元,並支付中原三分之二的訟費。法官指涉及誹謗的文章用上「出術」及「造市」字眼,並非評論,而是無證據的指控。

多次用「出術」一詞

三名原告為中原城市指數有限公司、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中原網頁有限公司,分別負責編製指數、從事地產代理業務及管理上載指數的網站。被告為《信報》東主兼出版商信報財經新聞有限公司及涉案文章刊登時的總編輯陳景祥。文章分別於一○年十二月十六及十七日在《信報》專欄《財經DNA》刊登,作者為羅家聰,文章題目分別為《編樓價?收檔啦!》及《指數可造市》。

高院法官石輝昨在判詞中指,兩篇文章均與評論「中原城市指數」及「中原城市領先指數」有關,但法庭需分開考慮。就首篇文章,法官認為整篇文章均屬評論性質,並表達作者意見。但第二篇文章則並非單單是評論性質,因多次用上「出術」一詞指摘中原,雖然作者供稱「出術」是批評中原利用指數「誤導」市民,但法官並不認同;文章又指指數可用作「造市」,法官認為字眼不是評論而是指控,文章並無提供有效證據支持其說法,故屬誹謗。

案件編號:HCA 23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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