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紋身漢去年六月中於九龍城單位內,向他稱為「大佬」的男子涉嫌潑天拿水,最終令對方全身着火斃命案,被控謀殺罪的四十五歲被告魏漢光,昨在高院出庭自辯。他承認因擔心警方知道火災肇因是他吸毒引起,又怕單位內可能被搜出更多毒品,為免連累屋內其他人,故蓄意向警方訛稱是煙蒂導致火災;他又指與死者認識逾卅年,對於死者因此斃命,只說:「唔開心。」
被告表示,視死者鄭港生(五十七歲)如親兄,願為對方做任何事。涉案單位由死者租用經營非法麻雀館生意,他則在案發前半年搬入,見過有人在單位內進行毒品交易。他承認有吸食海洛英習慣,案發前數月已改吸冰毒及美沙酮減輕毒癮。
他詳述事發經過,指當時欲以火酒抹衣車,扭開容器樽蓋嗅聞是否火酒時途中絆倒,該樽「甩手」火酒濺到在椅上睡覺的死者。他欲清理之際,赫見有「冰壺」改為拿起打火機點火吸冰,因他手沾有火酒頓時手亦着火,他揮動手腳走動欲將火撲熄後,見到死者亦着火,遂用水淋熄對方身上的火並報警,在等候救護車期間已將冰壺棄掉。
控方盤問指,被告報警後沒協助嚴重燒傷的死者,卻匿藏在住所附近公園,甚至走到士多買煙買汽水。被告解釋是在公園等白車到,又說:「飲汽水有乜咁出奇?」
案件編號:HCCC 3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