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新晚報》大股東 夏萍等人遭追債二千萬

【本報訊】未出版已「胎死腹中」的《香港晨報》之承印人「領袖傳播集團有限公司」,昨遭香港衞視國際傳媒集團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一筆二千萬元的貸款,而領袖傳播集團大股東霍漢及夏萍,亦被指作為該筆二千萬元貸款的擔保人而同時被控,不過入稟狀並無透露該筆貸款的詳情。

《晨報》借款擔保人

原告是香港衞視國際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分別是領袖傳播集團有限公司、霍漢及夏萍,霍、夏二人均報住北角城市花園同一個地址。據入稟狀指,原告於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與三名被告簽署一份借款及擔保協議,並由霍漢及夏萍作為擔保人,原告則向領袖傳播集團借出二千萬元。由於被告並無還款,故原告入稟法院向被告追討款項,且要被告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支付利息,並由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計算。

據資料指,領袖傳播集團有限公司,是今年三月因資金問題已停刊的免費報刊《新晚報》之大股東,而霍漢及夏萍均為領袖傳播集團大股東,夏萍更為《新晚報》社長及總編輯。

另外,領袖傳播集團同時亦是未出版便已「胎死腹中」的《香港晨報》之承印人,故一直有傳夏萍與《香港晨報》的關係千絲萬縷。

案件編號:HCA 210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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