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生署在二○一二至一四年六月間,接獲卅五宗有關電子煙的投訴,同期有一宗涉及含尼古丁電子煙非法銷售被定罪。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質疑,本港對售賣電子煙產品的規管寬鬆,令青少年可輕易購買。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法例列明若電子煙含尼古丁,即屬藥劑品,必須向衞生署註冊才可銷售。衞生署會密切跟進互聯網或店面銷售電子煙情況,若證實售賣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會採取法律行動。
當局將在下一輪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加入與電子煙相關的問題。高永文指出,世界衞生組織早前召開《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會議,要求成員防止非吸煙者及青少年使用電子煙,並取締電子煙聲稱的未經證實健康效果,本港將詳細研究內容並作出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