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私隱例規管真人促銷電話

【本報訊】真人促銷電話現時不受拒收訊息登記冊規管,情況氾濫令人生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提出,可考慮從檢討私隱條例入手,包括考慮在私隱條例下設立針對人對人促銷電話的拒收訊息登記冊。不過私隱專員公署回應指,現時的《拒收訊息登記冊》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管理,若日後不同的管理冊由通訊辦和公署分別管理,可能令公眾混亂及對消費者造成不便。

政府○七年訂立《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管濫發電子訊息及錄音電話傳銷,但真人打出的電話傳銷至今未有監管,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引入《拒收人對人促銷電話登記冊》,並交由通訊辦一併管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已向私隱專員指出可考慮並研究是否需要進一步完善或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解決人對人促銷電話中使用個人資料的問題,又指一直對人對人促銷電話監管建議持開放態度,但建議可能會影響數以萬計進行合法推銷活動人士的就業及生計,需慎重考慮。

議員斥推卸責任

私隱專員公署回應指,私隱條例只適用於涉及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電話,但無論來電是否涉及個人資料,拒收訊息登記冊亦可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消費者可一次過拒絕所有不願接收的促銷電話。

公署又指出,現行由通訊辦管理的《拒收訊息登記冊》未納入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本身已不是妥善安排,亦未見於世界其他地方。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當局推卸責任,將監管人對人促銷問題轉至私隱專員公署處理是不合理,認為無論電子訊息、錄音電話,抑或真人促銷亦應在同一條例下受監管,可減少日後法律爭拗,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再作討論。

香港客戶中心協會執行總監陳建年認為將私隱條例再收窄只會進一步影響營商環境,亦會影響客戶接收正常資訊,加上現時部分真人促銷電話的來電屬離岸打入,認為收緊法例,投訴情況亦不會有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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