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官官相混

有學者指「混」是中國文化一個關鍵字,感嘆國人都把不多的精力用來「混」生活。一個社會,若規矩清楚,「水至清則無魚」,只有混亂的一潭污水,才可以「渾水摸魚」。此種求求其其、不理對錯的態度,造成中國人社會缺乏長期的價值方向感,因而造成社會的停滯不前,最後「混」的結果變成了「亂」。

事實上,不單止大部分國人的生活愛「混」,而官場,更是混得一塌糊塗!你看,曾被稱為「中國高速列車技術奠基人」的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就是混過頭,最終被一審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依老朽看,沒有一個貪官不混的,問題只是混得是否高明;照說張曙光若然只是受賄四千七百餘萬元人民幣,作為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心腹之一,那「混」得未免實在差勁!

案情透露,張曙光為了參評中國科學院院士、為了給情婦羅菲買房子,在洛杉磯為妻兒購豪宅在在需要錢;憑常識,只貪污四千多萬元,恐怕未足以支付這許多「混帳」。

案情說○七年,張曙光給情婦羅菲二百八十萬元用於在京購買一套房產;而張曙光的「私人秘書」楊建宇,為了討好張曙光,也在羅菲身上花了不少心思,為她買車買名錶,其中一枚名錶就高達五十萬元……總之,貪官身邊多的是黃大仙──有求必應!

在中國官場,一個人的「上位」需要有「關係」或「關係網」,這是常識,「官官相混」,於是貪官未被中紀委調查時,未被「雙規」時,個個都可以混出個未來!未來政改,在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在上的真要切實的有一套有效的方案,不能靠口號「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否則,再「混」下去中國夢不會有絢麗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