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案中第二被告郭炳江昨在第九日作供後,終完成供詞。他於作供末段再次強調,他在○五及○七年,分別給許仕仁及陳鉅源的款項均絕非賄款;他又透露,他秘密支付許的秘密酬勞,曾考慮向母親索回,但因期間經歷兄長精神出問題、忍痛罷免其主席職位等事,他始終不忍心向母親開口,決定自己「食咗佢算」。他又指在○五年時,只關心誰接替董建華當特首,並不關注許仕仁會否出任司長。
主控官David Perry最後一天的盤問,繼續就郭炳江呈堂的財政文件,與廉署在新地辦公室搜到的個人財務紀錄內容有分歧的問題,向郭炳江提出質疑。
廉署搜獲文件 無顯示付款
Perry指出,郭炳江在○三年十一月至○五年四月,三筆分別三百萬、三百萬及五百萬元支付給許仕仁的款項,以及○八年四月,私人支付陳鉅源的七百萬元,均沒顯示在廉署搜到的文件上,但郭呈堂的文件就有。郭炳江回應稱,兩者都是其私人秘書所做,後者或是秘書製作前者時寫的草擬版本。
郭炳江否認不把上述款項寫在個人財務紀錄,是要隱瞞付款,但承認有指示秘書,不用將那些付款列入。郭解釋:「遲早我都會向我媽咪攞番(款項),我希望媽咪會畀番我,所以唔使喺fund movement(資金轉移)度登記出嚟。」但他在控方追問下,承認至今沒開口問母親:「因為我唔忍心,○七○八年佢(母親)都好慘,因為大佬件事,佢好傷心。佢又要做一個咁難嘅決定(罷免郭炳湘主席及執董職位),所以我唔忍心,咪食咗佢咪算囉。」
至於○三至○五年的付款,郭則指那是郭炳湘剛做手術,又跟大嫂吵架,母親那時叫他要遷就哥哥,他便想待兄長平靜後才索回款項。他認為許仕仁是為家族工作,故擬向母親及兄弟取回款項,只是後來不了了之。
另外,Perry質疑郭炳江跟郭炳聯何以會在許仕仁辭職時,不關心許會否出任政務司司長。郭炳江強調,當時他主要關心董建華是否真會下台、由曾蔭權繼任:「我只諗邊個係CE(特首)……問下屆特首係邊個緊要好多。」後來董確實辭職,「到我哋知道曾蔭權參選喇,就要了解佢個人係點」,故此期間他主要向許打探曾的為人,弟弟郭炳聯亦跟他一樣只關心特首人選。
回想廉署人員於○九年三月十九日到新鴻基中心搜查,郭炳江坦言他當時十分擔心,Perry問他:「你擔心因為你畀咗筆錢許仕仁,仲要係秘密。」郭否認:「我當時唔係咁諗,我只係諗緊許生嘅嘢。」還指當時廉署說只是來調查與積金局及禮頓山有關的事。
案件編號: 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