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佔領區連日來均發生零星衝突,而一名無業漢上周一到場參與活動時遭人用手機拍攝,他得悉拍攝者並非「反佔中」人士後,即涉嫌搶去對方手機擲在地上,事後被警方控以刑事毀壞罪名,他昨在九龍城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二日開審,期間准他以五百元保釋。
五十七歲被告毛念麟,被控於十月六日在彌敦道刑事毀壞周姓男事主的iPhone 4手機。辯方指被告被捕時曾遭三名警員毆打,故要求索取醫療報告。惟裁判官認為辯方的投訴與案無關。
裁判官透露案情指,被告當日參與反佔中活動期間高叫口號並要旁人「影佢相」,當事主拍攝他時,他問事主:「係咪反佔中?」事主否認,被告即涉嫌將對方手機擲在地上。
另外,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禁止「香港綠色和平大聯盟」及其多名成員,以包含「綠色和平」字眼的名義,在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進行有關「雨傘運動」的集會、示威、參與政治辯論、以及透過網站和手機發表訊息等。高院昨已接納申請,向被告發出臨時禁制令。
案件編號:KCCC 3751/2014及HCA 2038/2014